海南某大型石油公司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拟对内蒙古某化肥生产企业实施并购战略,聘请了赖绍松税务律师牵头组成的顾问团队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
该化肥生产企业原属地方龙头企业,由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大、财务费用高、原料渣油价格高,投产后几年内市场下滑,导致企业后期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赖绍松税务律师代表客户,经多次协商和谈判,海南石油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形式对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了成功并购。并购完成后,该石油公司又在赖绍松税务律师的协助下实施战略、人力资源、组织设计、财务等整合,原化肥公司开始扭亏为盈,并将通过发展新项目,延伸产业链,成为了总公司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