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再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2010)行提字第5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设计空间对于确定相关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判断中,应该考虑设计空间或者说设计者的创作自由度,以便准确确定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 ...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应当综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网络销售电子数据、被告人银行账户往来记录、送货单、快递公司电脑系统记录、被告人等所作记账等证据认定。...
被诉行政机关形式上的答复行为不等同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由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本身具有消极性、隐蔽性及非强制性的特点,所以,行政机关形式上对行政相对人要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请求作出了答复,但对被投诉的事项未予查明并作实质认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未作实体调查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被诉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
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且二审判决未改变一审判决对其权利义务判定的当事人,一般不应再为其提供特殊的救济机制,否则将变相鼓励或放纵不守诚信的当事人滥用再审程序,从而使得特殊程序异化为普通程序。...
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虽然在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上存在部分竞合关系,但以商标为载体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商标权,就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而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是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的补充,具体情况应通过案件审理认定。...